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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美】2026年度癌症自費醫療補助

115 年度癌症自費醫療補助,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

萬美基金會 癌症自費醫療補助 (1)

為扶助罹癌致家庭經濟與醫療陷入困難的族群,以支持病者及其家庭順利度過困境。萬美基金會(以下簡稱本會)特別設置自費醫療補助,期盼藉此使申請人於治療之過程,不因經濟窘迫影響其最佳醫療權益。

補助金額

  • 非低收/中低收入戶之經濟弱勢:每一個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3 萬元。(簡易申請、只能經由轉介)
  • 非低收/中低收入戶之小康家庭:每一個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35 萬元。

補助範圍

  • 補助項目:住院期間之一般醫療費用、所需藥物等自付費用。
  • 不補助項目:基因檢測費、診斷證明書費、乳房重建費、病房費、膳食費(管灌有補助)、非治療相關之營養品(若為治療相關,須經醫師開立診斷證明)。

申請資格

  • 申請人須為罹患癌症且領有重大傷病卡之當事人。
  • 申請人須為 25 歲到 65 歲之本國籍人士。

申請人須符合以上兩點資格,並依照經濟條件與相關佐證文件,以經濟弱勢或小康家庭補助方案擇一進行申請。

  1. 非低收/中低收入戶之經濟弱勢:
    • 申請人(有配偶者計算兩人之平均)存款,低於新台幣 16 萬元(含)。
    • 申請人(有配偶者計算兩人之平均)之每月收入,須低於新台幣 3 萬元。
    • 不接受個人申請,須透過下列單位轉介申請:公私立醫院社工室之社工人員、各縣市政府社會局之社工人員、各縣市鄉鎮市區公所社會課之承辦人、政府立案之社會福利服務機構、警政單位等其他經本會同意轉介之單位。
  2. 非低收/中低收入戶之小康家庭:
    • 申請人自行申請或經由單位轉介(如同經濟弱勢申請人)。
    • 申請人之收入、動產及不動產須符合下列條件:
申請人狀態 子女 符合申請
收入額度
符合申請
存款及有價證券
申請人本身、子女、配偶及申請人戶籍內之直系血親父母之
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500萬元
已婚 未成年子女 申請人及配偶年收入
合計高於70萬,且低於164萬
不超過120萬
已成年子女 不超過60萬
無子女 不超過60萬
單親 未成年子女 個人年收入合計
高於32萬,且低於105萬
不超過65萬
已成年子女 不超過32萬
單身 未成年子女 個人年收入合計
高於32萬,且低於105萬
不超過65萬
已成年子女 不超過32萬
無子女 不超過32萬

申請期間

即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會得依 115 年度編列補助預算上限之執行進度,保留縮短受理期間之權利。

申請及補助方式

  1. 須事先提供申請相關文件,詳情請參見自費醫療補助申請辦法。
  2. 若遇特殊狀況申請人已先自行墊付自費醫療費用,得於欲申請補助治療執行完成後之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審核。
  3. 本會將直接支付款項予申請人接受治療之醫療單位。
  4. 申請方式
    • 紙本:請寄至 106 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 165 號 4 樓 萬美基金會收
    • 電子:請寄至 apply@wan-mei.org
      (信件標題請註明:萬美自費醫療補助申請 – 姓名)
    • 申請資料請務必清楚、齊全,以免造成處理延宕。本會將妥善保管所有申請人之資料,保存年限期滿即銷毀。

申請辦法及相關表單,詳見自費醫療補助說明頁。歡迎分享資訊給您需要的親友。

圖:申請流程說明

有任何申請相關問題,歡迎透過官方 Line 預先諮詢:https://line.me/ti/p/~@572ilzut

🔗原文請見:點這裡